法律人類學是一門試圖通過法律來理解世界的學科,相較于法律社會學、法律經濟學等學科,法律人類學提供了獨到的視角和方法來幫助我們深入理解法律與社會的關系。法律人類學通過其跨文化比較視角與經驗研究方法,構建了突破傳統法學范式的分析框架,為通過法律理解這個世界提供了兼具理論縱深與實踐解釋力的研究路徑。
《法律人類學的范式》分六章呈現法律人類學研究范式:一是探討學科定位,梳理早期范式構建;二是介紹研究對象,從實踐與理論維度劃分類型并重點舉例;三是闡述研究方法,涵蓋法律民族志與個案擴展;四是考察與周邊學(法律社會學、政治人類學、比較法學)在范式上的異同;五是專門論述中國法律人類學的學科發(fā)展與范式構建;六是從知識社會學角度回顧學術共同體建設。最后,結語部分總結全書并展望學科發(fā)展方向。
		 
	
王偉臣
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主要從事法律人類學、比較法律文化的研究。出版有專著《法律人類學的困境》一部,以及《什么是法律人類學》《牛津國際法史手冊》等合著、譯著多部。目前正參與主持法律人類學經典閱讀計劃,該計劃致力于較為完整地梳理出法律人類學的知識譜系。
 
目 錄
導 論 001
一、稱謂與范式 001
二、本書的結構 005
第一章 法律人類學的學科定位與范式構建 007
第一節(jié) 法學與人類學的交叉路徑 008
一、學科交叉的前提 008
二、研究對象的交叉 011
三、研究方法的交叉 014
四、研究成果的交叉 017
五、學科交叉的困境 020
六、怎樣促成學科交叉 023
第二節(jié) 法學與人類學的學術對話 024
一、耶魯大學法學院與斯托爾斯講座 025
二、第一場人類學講座:格拉克曼的破冰之旅 026
三、第二場人類學講座:格爾茨的我行我素 031
四、誰的講座更為成功 034
五、人類學家在法學院應該講什么 038
第三節(jié) 法律人類學研究范式的構建 039
一、研究旨趣:以法律民族志為基礎的整體論關懷 040
二、研究對象:非西方部落社會的習慣法 045
三、研究方法:問題個案研究法  051
第二章 法律人類學的研究對象 059
第一節(jié) 法律人類學研究對象的類型 060
一、研究對象的實踐導向 060
二、研究對象的理論維度 068
第二節(jié) 主要關注的議題:糾紛解決 079
一、人類學為何研究糾紛 080
二、規(guī)則中心范式的研究邏輯 081
三、向過程主義范式的轉型 084
四、對糾紛研究的總結和反思 088
第三節(jié) 相對忽視的區(qū)域:西亞北非地區(qū) 092
一、研究成果 093
二、研究特點 107
三、總結與啟示 111
第三章 法律人類學的研究方法 113
第一節(jié) 整體方法:法律民族志 114
一、法律民族志的起源與定義 114
二、法律民族志的類型 119
第二節(jié) 內在技術:個案的擴展 126
一、作為個案研究的法律民族志 127
二、問題個案 129
三、擴展個案 132
四、日常個案 137
五、反思和總結 142
第四章 法律人類學與周邊學科的范式對比 144
第一節(jié) 法律人類學與法律社會學的邊界 145
一、對象的邊界 145
二、身份的邊界 150
三、方法的邊界 153
四、開放的邊界 157
第二節(jié) 法律人類學與政治人類學的對比 159
一、研究對象 159
二、研究方法 165
三、學科發(fā)展 169
第三節(jié) 作為比較法的法律人類學 173
一、從比較法的角度來理解法律人類學 173
二、人類學為何要研究比較法 177
三、人類學比較法研究的對象 179
四、人類學比較法研究的立場 183
五、超越西方中心主義的比較法研究 186
第五章 法律人類學的中國范式 191
第一節(jié) 法律人類學在中國的譯介與傳播 193
一、第一階段:碎片化地引入 193
二、第二階段:填補空白式的介紹 206
三、第三階段:專題式研究 214
四、傳播的特點與不足 222
第二節(jié) 當代中國法律人類學的研究進展 224
一、三個階段 227
二、五個特點 237
三、未來展望 240
第六章 法律人類學的學術共同體 242
第一節(jié) 學術共同體的概念與基本要素 243
第二節(jié) 世界范圍內的法律人類學共同體 246
一、荷蘭的法律人類學共同體 246
二、世界其他地區(qū)的法律人類學共同體 253
第三節(jié) 中國的法律人類學共同體 257
一、發(fā)展與現狀 257
二、總結與反思 262
結 語 用法律人類學理解這個世界 265
附 錄 我和我眼中的法律人類學(節(jié)選) 275
后 記 285